青島新聞網(wǎng)10月10日訊(記者 陳志偉)今天,青島新聞網(wǎng)記者從市北區(qū)人民檢察院獲悉,青島市公安局嶗山分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孫洪波涉嫌貪污、受賄、徇私枉法一案,由青島市市北區(qū)監(jiān)察委員會調(diào)查終結(jié),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近日,青島市市北區(qū)人民檢察院已向青島市市北區(qū)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孫洪波享有的訴訟權利,并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孫洪波利用擔任青島市公安局嶗山分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財物,數(shù)額較大,又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shù)額巨大,且徇私枉法,對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訴,依法應當以貪污罪、受賄罪、徇私枉法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2019-10-10 青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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