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核實,李文蘭在擔任市容局副局長期間,利用主管市垃圾無害化處理及再生利用工程項目前期工程之便,伙同市潔達公司經理李建影,在未進行招標情況下將工程承包給任市中交公司法人代表的妻弟吳錫林,并違規(guī)提高取費標準。具體施工中,甲方疏于監(jiān)督,乙方偷工減料,虛報工程量,以至出現嚴重質量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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