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膠南市公安局近日破獲一起重大入室盜竊案。令辦案民警驚詫的是,制造這起大案的是兩名剛滿14歲的初中生,且作案動機僅僅是成績差在學校“沒面子”,要用盜竊來的錢“買”點威信。
兩少年均系膠南某中學初一學生,在家中是“小皇帝”,學習成績不好,很自卑。今年春節(jié)過后,受到同學奚落的范某突發(fā)奇想,決定要用錢“賄賂”同學買個好威信,并很快伙同張某,先后從學校停車處盜竊自行車10輛,廉價賣給收廢品的董某,用所得贓款給同學買好吃好玩的物品,還給個別家庭困難的同學發(fā)了幾十元的“救濟金”。
虛榮心得到滿足后,范某決定再弄一筆大錢。經(jīng)過一番“考察”,他發(fā)現(xiàn)為自己銷贓的董某家放著很多錢,范某便決定實施盜竊。3月23日中午,范某伙同張某溜進董某家,從抽屜中盜得人民幣一萬余元。范某給張某二百余元,剩下的獨吞。當日下午放學后,范某邀請班里的男同學到一家澡堂洗澡,費用由他全包。飄飄然的范某在洗澡時,悄悄把他兜里有好幾千元錢的秘密告訴了張某。張某趁范某與同學們嬉鬧之機溜出了澡堂,從范衣兜里偷出了2000元,直到案發(fā),范某都沒有懷疑張某會偷他的贓款。
范某用余下的8000元贓款開始了他的買“威信”計劃:花500元請班里的同學在飯店吃喝一頓,花一千余元請班里的同學們到膠南公園游玩一天,給8名家庭困難的同學發(fā)放了2300元的“救濟金”,還買了3塊手表和一架照相機分送給了同學。張某把800元贓款埋藏在院內樹底下以備后用,余下的1400元用于同學的吃喝玩樂和“困難救濟”。
令辦案民警不可思議的是,范某將余下的4000元贓款交給父母暫時保管時,父母僅憑兒子的幾句謊話就信以為真,為兒子當起了“保管員”。
辦案民警介紹,因范某和張某屬未成年人犯罪,法律不能追究其刑事責任,但是促成該盜竊大案的罪魁禍首是父母的嬌慣和同學的嘲諷。孩子在成長期需要一個良好的心理環(huán)境,父母過分的溺愛、同學的嘲諷極易使孩子心靈扭曲,引發(fā)犯罪。(廖衛(wèi)華丁文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