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成都消息7月8日,川棉廠宿舍區(qū)近300名群眾聯(lián)名寫信給跳蹬河派出所,為殺死自己兒子而被刑事拘留的王明言說情,請求有關(guān)部門在量刑時,對王明言從輕處罰。6月24日,酗酒后的王勇要求父親給王勇的大姐打電話,并揚言不打電話就殺死他,王明言上前與兒子搶菜刀,終因王勇醉酒后體力不支,沒能搶得過父親,搶過菜刀的王明言一時氣昏了頭,便順勢給了王勇額頭一菜刀,王勇悶聲一下倒在了床上……
案發(fā)后,當(dāng)?shù)刈襞氖址Q快。據(jù)悉,王明言和老伴張?zhí)m都系離休干部,其他子女早已成家另過,惟有37歲的小兒子王勇既沒成家也沒工作,完全靠均已73歲高齡的父母養(yǎng)活。在聯(lián)名“懇求信”上,群眾用“抓拿騙吃搶、日嫖夜賭偷”概括了死者王勇的種種劣跡。
律師觀點
王明言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其行為已構(gòu)成故意傷害罪,但因被害人自身有過錯,加之被害人王勇酒后傷人,王明言系防衛(wèi)過當(dāng),因此法院在量刑時可能會從輕考慮。(李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