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圖:小明的父親一看到這份協(xié)議就生氣。
事件
去年10月,在我市某職業(yè)高中念高三的小明(化名)和同年級的30名同學一起,被學校安排到新加坡松下電子公司實習。小明的父親是個殘疾人,家里生活并不富裕。出國后,18歲的小明本想努力工作多掙點錢,沒想到因壓力過大,他的精神一直處于高度緊張狀態(tài)。
10月25日晚,小明在新加坡跳河自殺,幸被同學及時發(fā)現(xiàn)。同學拉扯小明的過程引起當?shù)鼐熳⒁,小明隨后被帶到警察局。第二天,小明被新加坡醫(yī)院確診為“精神分裂癥”。就這樣,出國實習一個月后小明被父親和學校領導接回了家。小明的父親認為孩子精神失常是包括學校在內(nèi)的三方?jīng)]有及時采取措施造成的,于是將孩子所在的職業(yè)學校、給孩子辦理出國事宜的某出入境服務中心和新加坡某公司駐青辦事處告上法庭,要求三被告賠償小明醫(yī)療費11000余元及傷殘生活補助費、后續(xù)治療費等。李滄法院昨天受理了此案。
家長點評出國決定要慎下
王先生:我兒子今年上初一,我贊成讓孩子到國外去學習,但是在出國前一定要經(jīng)過慎重考慮,而且要征詢孩子的絕對同意。因為國外的環(huán)境和國內(nèi)差別很大,又面臨語言上的困難,承受不了這種文化差異帶來的壓力,很容易出問題。
家長信任是孩子的動力
張女士:女兒上高二的時候,我就決定讓她出國上大學。讓孩子到國外念大學,一個重要的目的是讓孩子接受一種完全不同的教育方式。孩子剛離開家的一個月里,每次打電話回來都哭,說是想家,孩子哭我也哭,后來女兒慢慢適應了國外的生活,每次打電話都給我講她那里的新鮮事。我覺得,任何事情都有一個逐漸適應的過程,關鍵是家長應把心態(tài)放正,既然決定讓孩子出國獨立生活,就要相信孩子的能力。
王輝?青島心康心理咨詢中心主任別給孩子心理
定錯“型”
青島心康心理咨詢中心王輝主任介紹,17歲至19歲是孩子的心理定型期,假如這一階段孩子自我感覺生活的環(huán)境很安全,人格就會比較完整。
王輝主任說,出國的孩子分兩類:一類平時過分受溺愛,一類父母特別要求完美。在這樣兩種環(huán)境中成長起來的孩子突然離開父母,都會出現(xiàn)心理問題。承受能力弱的孩子因自我調(diào)整不過來,會感覺很無助、自卑、迷茫,嚴重的導致精神分裂。
王主任提醒,家長在送孩子出國前,一定要考慮到孩子的實際情況。
工作時間超長生活條件較差
學生家長:還我健康兒子
昨天,記者采訪了小明的父親李某:
去年10月13日,小明到新加坡松下電子工廠后,每天加班工作12個小時,勞動強度大,生活條件差,得不到休息。
孩子以前在學校的時候精神狀態(tài)很好,而且,我們家里從來沒有過精神病史,孩子出國實習一趟就變成了這樣,我和妻子真的快崩潰了。孩子回國后一直在接受治療,但病情沒有多大好轉(zhuǎn),根本無法繼續(xù)上學,整天自言自語,有時候光著身子在家里來回走動,早知這樣,我說什么也不會讓他出國。
第三被告?新加坡某聯(lián)合公司駐青辦事處
心理素質(zhì)差是他的病根
昨天,記者聯(lián)系上了第三被告新加坡某聯(lián)合公司駐青辦事處的負責人,該負責人告訴記者,她已經(jīng)咨詢了律師,“小明的父親將公司駐青辦事處列為被告,首先是訴訟主體上的錯誤。”該負責人說,和小明一同出國實習的共有30名學生,如果說實習工廠壓力過大造成小明精神失常的話,那么為什么只有小明在出國后第6天就出現(xiàn)了精神失常的跡象。該負責人表示,小明的自身心理素質(zhì)還是導致悲劇發(fā)生的主要原因。
尊重個人隱私,本報特隱去當事人真實姓名和身份。
撰稿宋振濤 張鳴 攝影 趙健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