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京華時報》9月29日報道,日前,北京市教委證實,北京市屬市管高校國家助學貸款政策已正式出臺。這項新政策對國家近日頒布的助學貸款政策進行了補充,具有頒發(fā)高等教育學歷證書資質的民辦學校的計劃內學生,將能與公辦高校學生一樣享受國家助學貸款。北京市此舉,體現(xiàn)了教育公平。 改革
開放以來,我國的民辦教育開始興起,并取得了飛速的發(fā)展,為社會培養(yǎng)了大量的人才,對我國的教育事業(yè)作出了極大的貢獻。按說,民辦教育雖然以贏利為主要目的,但同時也是教育公益事業(yè)的組成部分,跟公辦教育一樣具有公益性,民辦學校應該跟公立學校一樣,受到一視同仁的對待。 但一直以來,民辦學校的許多應有權利實際上是被剝奪了,國家的許多教育政策無不一邊倒地向公立學校傾斜。比如,民辦學校不可以申請中央財政支持,民辦學校的學生不可以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等等,這無疑是教育的一種不公。 因為作為一個負責的政府,除了應該盡量讓所有的適齡孩子都有學上之外,還應當盡量讓他們都能夠平等地接受教育。民辦學校的學生與公辦學校學生應享有同樣的權利,他們的這種權利不應該因其選擇了民辦學校而被剝奪。 與此同時,民辦院校生的父母,跟公辦院校生的父母一樣,也是納稅人,也同樣對國家的稅收收入作出了貢獻。國家每年的教育投入,花的是納稅人的錢,有什么理由對民辦學校學生和公立學校學生厚此薄彼呢? 可喜的是,今年6月份,教育部、財政部明確表態(tài),符合條件的民辦院校也可以申請中央財政支持。而此次北京市又出臺這樣的政策,規(guī)定民辦高校生可與公辦高校學生一樣享受國家助學貸款。這無疑是教育公平的一種回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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