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據(jù)《羊城晚報》2日報道,“像法律文書一樣嚴謹,如同郵局郵寄掛號信那般、走一站就需要一站簽字蓋戳!敝醒胂嚓P部門正在擬定的干部選拔任用全程跟蹤記錄制度,將讓用人失察失誤責任追究機制更加完善。中央相關部門人士指出,建立這一制度的目的是要真實地反映干部選拔任用各個環(huán)節(jié)的運行軌跡
。 正在擬定中的干部選拔任用全程跟蹤記錄制度,將包括下列內(nèi)容:記錄要參照法律文書的要求用鋼筆書寫,認真記錄,字跡端正,盡量不涂改,但如有涂改必須由記錄人簽名蓋章;為確保記錄的真實性及完整性,相關記錄要有黨委主要負責人審閱后簽名蓋章。這為確定責任主體、明確責任大小提供客觀依據(jù)。 有關人士指出,用人失察失誤案件往往在幾年以后甚至更長時間才能發(fā)現(xiàn),所以,擬定中的制度還包括“要妥善保管好記錄”這一條。在此基礎上,還要健全受理、登記、閱辦、送審、立案、督辦、查處、結案等方面的制度,按照“分級負責、歸口管理”的原則,對干部和群眾舉報的案件進行嚴肅查處。對涉及主要負責人的案件、重大案件、影響較壞的案件,可聯(lián)合紀檢、檢察、審計等部門聯(lián)合查處。 中組部已開通舉報電話 作為追究用人失察失誤責任的配套措施,中央還建立了干部選拔任用舉報責任制度。2004年3月底,中組部還開通了“12380”專用舉報電話,截止至2004年11月中旬,各級組織部門先后對469件選人用人的問題進行了查處,有705名官員受到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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