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好萊塢大片《角斗士》中,古羅馬角斗士大都是奴隸出身,艱難悲慘地游走于生死之間,不是殺死對手就是被對手殺死,但是科學家的最新觀點認為,這些描述竟然都是錯誤的。
競技角斗在公元1世紀時就已經(jīng)成為了一種娛樂形式和軍事藝術。而角斗士在古代社會也是薪水高、地位高的“專業(yè)人員”,甚至連飲食都
很奢侈。

好萊塢大片《角斗士》劇照
美國“發(fā)現(xiàn)”頻道報道稱,一項最新研究顯示,古羅馬的角斗士都是經(jīng)過高標準訓練的高薪“專業(yè)人員”,是當時人們眼中的明星運動員。而且,競技場里的角斗并非人們一直認為的“拼命殺死對方”,而只是通過展示各自的戰(zhàn)斗技能來娛樂大眾。
美國邁阿密大學的考古學家史蒂夫·塔克告訴“發(fā)現(xiàn)”頻道說:“我們在研究文獻資料和古羅馬帝國的碑銘后得知,當時角斗士非常出名,他們中的許多人在羅馬境內(nèi)路人皆知。他們極少搏斗,一般來說,兩名對陣的角斗士在比賽過后都能活下來。”
角斗三階段“不流血勝出”
塔克的研究重心是角斗士一對一對決時所使用的戰(zhàn)術策略。他仔細考證了158幅描述古羅馬時期的角斗士戰(zhàn)斗情形的畫作的藝術品,然后又將它們與中世紀和文藝復興時期的擊劍指導書籍以及軍事藝術品進行比較。
根據(jù)塔克的說法,將中世紀的擊劍書籍與角斗士藝術品作比較意義很大,因為這些作品都是描述一對一的戰(zhàn)斗,而且中世紀武士的披甲和武器與角斗士所使用的相似。
塔克表示,每場角斗一般分為三個評估階段。第一階段是“初步接觸”,兩名角斗士必須靈活地移動雙腳,前進、充分揮動武器,完成一擊。第二階段則從其中一名角斗士受傷或者處于下風時開始,這時主要看角斗士如何后退,拉開自己與對手之間的距離。第三階段到來后,角斗士會扔開自己手上的盾,開始進行徒手搏斗。
塔克表示,這些動作可以概括出角斗的目的:角斗的目的并不是殺死對手,反而正如古羅馬詩人所說的,是為了“不流血地勝出”。在三個階段都表現(xiàn)突出的角斗士就會被認為是一名優(yōu)勝者。
角斗安全第一
在古羅馬時期,角斗士的主人必須花錢買下角斗士并且對他們加以訓練,這是一項巨額的投資。根據(jù)英國羅馬考古學會的負責人布賴恩·沃特斯的說法,這也許就是為何角斗士在場上不“拼命”的原因。
沃特斯說:“古羅馬的議員、富商和君主并不愿意僅僅為了滿足觀眾而讓他們最好的體育明星互相殘殺。”
西方軍事文化起源
這一點也可以從角斗士的裝備上得到進一步證明———他們總是帶著厚重的頭盔、盾牌、護臂和披甲。“如果角斗一定要以其中一人被殺告終,那么如此周到的保護毫無意義,這就等于給死刑犯穿盔甲一樣荒謬可笑。事實上,角斗士的全副武裝就是為了盡量保證他們的人身安全!
塔克還表示,古羅馬角斗展示的是如何生存和在不造成自己或?qū)Ψ绞軅那闆r下勝出的藝術,這種角斗很可能是現(xiàn)在西歐的西方軍事、武術文化傳統(tǒng)的起源。
責任編輯:屠筱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