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國務院法制辦胡振杰博士近日在一次研討會上提出,我國正在審議中的《公務員法(草案)》規(guī)定的要取得公務員身份須為中國公民,最好變通一下,允許外國人擔任我國公務員。對此,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姜明安等專家學者昨天(2日)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均明確
表示,不同意“允許外國人任我國公務員”寫進我國的法律草案。
胡振杰博士提出,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發(fā)展和開放程度的提高,部分外籍人士擔任我國公務員(至少是聘任制公務員)的必要性和可能性無法回避。胡振杰所依據的事實是:我國不少地方已經聘請一些外籍人士擔任政府雇員,北京市奧組委、深圳市政府、上海交通大學、武漢大學等去年都面向全球招聘政府雇員和校領導。
姜明安表示,在我國,要取得公務員資格,必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同樣,世界上多數國家在本國法律中也明確規(guī)定,只有取得本國國籍的人才能擔任公務員,如法國的《公務員法》、德國的《聯(lián)邦官員法》、奧地利的《官員法》。有些國家雖然沒有明確寫明,但在實際錄用公務員的過程中,還是采取了限制外國人擔任本國公務員的做法。
目前,我國公務員的錄用方式有委任制、聘任制、考任制、選任制4種方式,這也是世界上多數國家采取的錄用方式!霸谙拗仆鈬藫伪緡珓諉T的同時,中國和其他許多國家一樣,也會有一些例外,那就是在非決策性的技術性、事務性這兩種公務員崗位上,可以采取聘任的方式聘用外國人”,姜明安說,“但在決策性公務員崗位上,幾乎沒有哪一個國家會讓非本國公民擔任!
中國政法大學楊帆教授對“允許外國人擔任我國公務員”的提法也明確表示反對,他認為這一做法為時過早,且不符合中國國情。
楊帆認為,學術界的理論一定要與中國國情和社會實踐結合起來。我國的政府部門大都是要害部門,許多政府部門不但掌握著國家機密,同時還掌握著大量的企業(yè)和公民個人信息。從國家和個人信息安全的角度來看,“允許外國人在我國任公務員”不適宜寫入法律草案。
國家行政學院應松年教授對“允許外國人任我國公務員”這一提法表示“沒有想過”,但他稱,即使將來會考慮這一做法,也不可能讓所有的政府部門都允許外國人任公務員。何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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