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期僅剩6天
最大車險商昨日“抗辯”三者險
在距離《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草案)》征求社會意見期限僅剩6天時間的緊要關頭,穩(wěn)坐國內(nèi)車險市場第一把交椅的中國人民財產(chǎn)保險公司(人保財險)終于發(fā)出了自己的“抗辯聲”。
昨天,一場《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
(草案)》研討會在京召開,國內(nèi)眾位權威保險專家、法學家悉數(shù)到場,而主辦方正是人保財險。
自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與之配套的《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就呼之欲出,但因其中所提及的相關條款爭議不斷,因此一直猶抱琵琶半遮面。
今年1月,國務院法制辦公室決定將《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草案)》全文公布,廣泛征求社會意見。而“2005年2月28日”就是征求社會意見的最后期限。
人保財險副總裁賈海茂昨天代表眾財險商大倒苦水,矛頭直指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制定的《條例》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
對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的含義,社會各界有著不同的理解。賈海茂說:“如果要求在發(fā)生交通事故時,保險公司均無例外地承擔強制責任保險限額內(nèi)的賠償責任,并不得以機動車所有人或管理人不承擔責任或減輕承擔責任的抗辯事由進行抗辯,顯然使得保險公司承擔了其本不應承擔的'責任',也違背了責任保險的基本原理。”
此外,對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第一款是否賦予了受害人對保險公司的直接請求權、賦予受害人直接請求權是否符合中國保險業(yè)的發(fā)展狀況等,人保財險也提出了自己的疑問。人保財險還提議,在強制保險的經(jīng)營上就營業(yè)稅、印花稅、所得稅等稅收予以一定的優(yōu)惠政策。(李雋瓊)
特約編輯:舒薇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