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收費標準聽證會將于本月26日召開。通過單位推薦,參加聽證會的27名正式代表已產生,5名旁聽代表也通過公開征集確定了人選。從昨日開始,市物價局已將聽證材料陸續(xù)送達各位代表手中。
據悉,對生活垃圾的集中式現代化的處理過程包括收集、運輸(中轉)、處埋(填埋)三個環(huán)節(jié),與過
去的處理方式完全不同,因此處理費用只能按照“國家、單位、個人”共同負擔和“補充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則來解決。
據知情人士昨日透露,長沙市這次擬開征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的收費對象包括三大類:
第一類是城市居民包括“居民和暫住人口”,此次長沙市物價局在初審意見中對居民擬收每月5元/戶,暫住人口擬收2元/戶。
第二類是“單位”,對于非經營性企事業(yè)單位(包括機關、學校、醫(yī)院、企業(yè)、廠礦、公司)擬收每月3元/人,其中包含合同工、臨時工、季節(jié)工,但不包含離退休人員和學生。對于經營場所單位,包括賓館、旅社、酒店、招待所,擬按床位的70%計算,對于集(農)貿市場攤位擬按照每個10元/月的標準收取。另對于娛樂、餐飲、商場等所有經營場所都將按經營面積計算。
第三類是“交通運輸工具”,包括公交車、長途客車、的士(貨車)等,其中的士擬收每月3元/輛,公交車、長途客車擬收每月10元/輛。
記者在采訪中發(fā)現,市民們對“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這個新鮮事物了解甚少,但許多人都表示,只要能保持城市干凈衛(wèi)生,愿意支付合理的費用,但應充分考慮大多數人的承受能力,尤其對社會弱勢群體應有相應的減免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