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圓明園湖心島出租一事遭質疑后,圓明園內一處占地3萬平方米的萬春園別墅再次引發(fā)關注。昨日記者實地探訪獲知,里面有約30套雕梁畫棟的四合院式別墅早已租滿,月租金數千美元。圓明園管理處對此表示,該別墅群建于十余年前,手續(xù)齊全。 月租金四五千美元  
; 昨日下午,在萬春園公司門口,記者被一保安攔住,稱必須與公司人員聯(lián)系得到同意后方可進入。面對有關租房事宜的詢問,該保安聯(lián)系的有關人員陳斌(音)介紹說,院內的別墅都是四合院的形式,每套建筑面積約300平方米,內部有點類似于俗稱的三室一廳,但有院子,月租金在4000美元———5000美元之間,不過現(xiàn)在別墅早都租出去了,估計到明年才可能有空房子。 別墅建于十多年前 對此,萬春園公司辦公室一林姓主任解釋說,這些房子并不是租圓明園的,而是在十多年前建的。他說大約在18年前,剛成立圓明園管理處的時候,成立了“圓明園聯(lián)合開發(fā)公司”,對萬春園等處進行開發(fā),但因為資金不足,就和他們公司進行合資,共同開發(fā)。他還介紹,園內實有約30套四合院式別墅,占地55畝左右,至于有關人員陳斌透露的月租,他未作表示,只是說價格是隨行就市的。 對此,萬春園公司辦公室林姓主任說,建這些房子在當時都是經過層層審批的,有一整套合法手續(xù),建房本身當然也經過了比較曲折的過程。在十多年前,既要文物保護,又要安置農民,進行開發(fā),從一窮二白開始,圓明園管理處實際上也做了很多工作。 “萬春園”為合法項目 昨日,對遭質疑的萬春園,圓明園管理處副主任朱紅說,圓明園公園內確實有一個“萬春園”項目,但這是十多年前經過合法手續(xù)建設的一個項目。 朱紅說,“萬春園”是十多年前圓明園管理處和一個香港公司合資建設的項目!爱敵踅ㄟ@個項目時,通過了政府立項,市有關部門按照手續(xù)進行了批復,是一個合法項目!弊鳛檫z址公園,圓明園中是不是該蓋別墅?朱紅表示,這是歷史遺留問題,比湖心島出租問題更復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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