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向保險公司索要破案獎金老規(guī)定讓雙方尷尬]()
警方追回的轎車
核心提示
偵破一起盜竊機動車案件
,對公安機關、保險公司和失主都是件好事。但當公安機關“依法”向保險公司索要汽車估價15%的“破案獎金”被拒后,好事讓各方陷入尷尬處境。盡管保險公司最終支付了這筆“破案獎金”,但事件本身還是頗讓人回味。
案情:轎車被盜異地追回
爭執(zhí):警方要求1.9萬元的“破案獎金”;保險公司拒絕支付
2005年7月20日上午,洛陽市銀聯汽車租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銀聯公司)總經理程建平,再次來到平安保險公司洛陽分公司(以下簡稱洛陽平安)的理賠部柜臺前,他想要詢問的是該公司是否已經最終決定不向平頂山警方支付1.9萬元左右的“破案獎金”。
該公司理賠部經理陳東明態(tài)度依舊:“我們公司沒有向公安機關做出過支付‘破案獎金’的承諾,沒有義務向平頂山警方支付所謂的‘破案獎金’。”
洛陽平安拒絕支付的這筆費用,源于一件本來很普通的車輛被盜案。2005年5月18日上午11時左右,銀聯公司租賃給洛陽市某銀行的一輛黑色桑塔納2000型轎車,在洛陽市南昌路某大廈門前的人行道停放時被盜。隨后,程建平和銀行的工作人員一起報了案。
7月初,從平頂山警方傳來消息:案子破了,車子找到了。獲悉車被異地追回后,程建平很高興,他立即和銀行司機等人前往平頂山公安局刑偵支隊二大隊取車。
到達平頂山后,辦案民警很熱情地帶著程建平一行人去辨認車輛。盡管車輛被犯罪嫌疑人進行了相當嚴重的拆改,但最終還是確認:這輛車就是銀聯公司丟失的桑塔納2000型轎車。
正當程建平一行人滿懷感激之情準備開走車子時,平頂山市公安局刑偵支隊二大隊一位負責人卻攔住了他們。這位負責人拿出一份文件告訴他們,保險公司和公安機關有約在先,“車輛所投保的保險公司應該向我們支付車輛估價款的15%,即1.9萬元的破案‘獎金’”。
在場的平安保險公司平頂山分公司(受洛陽分公司委托,當天到場參與了車輛認定,該車在平安保險公司洛陽分公司投保)相關工作人員,在向洛陽的同行進行了電話反饋后,當即拒絕了平頂山警方的要求。
程建平一行人當然沒有如愿以償地取回車輛。此后,銀聯公司曾多次與平頂山警方交涉,但由于洛陽平安堅持拒絕向平頂山警方支付所謂的“獎金”,那輛桑塔納2000型轎車至今仍停放在平頂山市公安局警犬馴養(yǎng)基地的大院內。
焦點:“保發(fā)(1994)139號”文件
理解:警方認為類似的案子都是照此執(zhí)行;保險公司認為該文件對其無約束力
平頂山警方為何理直氣壯地要求“破案獎金”?那份依據的文件究竟是什么樣的“尚方寶劍”?洛陽平安為何堅持拒絕支付?7月21日,記者進行了暗訪。
記者和銀聯公司的一位負責人來到平頂山公安局刑偵支隊二大隊,該大隊的柯大隊長和一名王姓中隊長出面接待。兩人出具了一份“保發(fā)(1994)139號”文件復印件,并認為:“以前我們辦的類似案子都是按照這個規(guī)定執(zhí)行的,沒有一家保險公司對此提出過異議,洛陽平安的態(tài)度讓人非常失望。”
這份“保發(fā)(1994)139號”文件,是1994年公安部和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共同印發(fā)的,其目的在于提高公安民警的破案積極性、彌補辦案的經費不足,文件全名為《關于加強被保險機動車輛追查歸還工作的補充通知》。
上個世紀90年代初,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是我國的特大型國有企業(yè),也是我國保險行業(yè)的主力軍,并且承擔著一定的行政職能。為了盡量減少保險公司的賠付壓力,從辦案經費上對公安機關增加動力和保障,該《通知》明確提出:保險公司應該給予公安機關破案獎金,市內追回按車輛估價的10%、跨市15%、跨省20%,按此比例對公安機關進行“獎勵”。
兩位隊長在談話中反復提到,公安機關和具體的辦案民警經費非常緊張,該局至今沒有及時兌付向舉報人承諾的獎勵費用,“我們只是在積極爭取自己的利益”。但兩位隊長當天還是拒絕了銀聯公司提出的“先行代保險公司交納獎勵費用,盡快提車”的要求。
但平頂山警方的“利益”,洛陽平安似乎并不買賬。該公司理賠部經理陳東明的態(tài)度十分堅決:“我們認為破案抓賊是公安機關的工作,他們是全額的財政公權機關,我們沒有理由在納稅之外再給予他們‘獎勵費用’。平頂山警方所依據的文件,是11年前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和公安部聯合下發(fā)的,對別的保險公司沒有約束力,對我們也沒有約束力!
陳東明所堅持的“沒有約束力”,指的是1996年中國人民保險公司解體為財險和壽險兩個公司;1998年,這兩家公司再次進行了分解和股份制改革。目前,該保險公司作為法律實體已經不復存在;按照一般理解,“保發(fā)(1994)139號”文件也就失去了法律效力。
但是,記者隨后對平頂山、洛陽和鄭州等城市的7家保險公司(分公司)進行了調查,結果頗讓人意外:其中中國人民保險公司財險公司、太平洋財險公司、太平保險公司、安邦財險公司家公司的工作人員表示,長期以來一直參照執(zhí)行“保發(fā)(1994)139號”文件,向追回車輛的公安機關支付著車輛估價10%~20%的破案“獎勵”;其中永安保險公司財險平頂山分公司、平安財險公司洛陽分公司、中華聯合保險公司鄭州分公司表示不認同這個文件,也不會支付所謂的“獎金”。
3家公司拒絕的理由主要有兩個:首先,“保發(fā)(1994)139號”文件的發(fā)文單位不是保險行業(yè)的監(jiān)管部門;其次,保險公司是獨立的法人,沒有必要再另外拿錢對公安機關進行所謂“獎勵”。而向記者表示參照執(zhí)行該文件的保險公司,大多是出于業(yè)務競爭而向社會作出的承諾,基本沒有上升到執(zhí)行以往規(guī)定的層面上。
解讀:各方評說“保發(fā)(1994)139號”文件此文件沒有約束力?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法學教授、我國知名法學專家王太元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認為,盡管“保發(fā)(1994)139號”文件是當時由公安部和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共同以文件的形式下發(fā)的,但從其內容來看,它既不是法規(guī),也不是兩個行政部門共同下發(fā)的規(guī)章,充其量是公安部門和一家企業(yè)簽署的內部協議和合同,即便在當時也沒有普遍的約束力。作為民事行為,當時的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有執(zhí)行該規(guī)定的理由和依據,但對其他保險公司,則沒有任何法律效力。換句話說,其他保險公司沒有必要執(zhí)行這個原本就不屬于自己的“文件”。
中國保監(jiān)會法規(guī)部、省保監(jiān)會辦公室相關工作人員,近日就此問題回答記者提問時態(tài)度也非常明確:這份“文件”對其他保險公司沒有法律效力,其他保險公司不予執(zhí)行無可厚非。
“保發(fā)(1994)139號”文件是否無效?
河南政法干部管理學院行政法教授馮舉女士認為,作為法律主體,當時的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已經不存在了,而“文件”的內容又沒有涉及以往該公司經營過程中的債權和債務問題,所以這個文件對現在的中國人民保險公司財險公司也是沒有法律效力的。既然這個文件對任何一家保險公司都失去了法律效力,它實際上就是一紙空文。
省公安廳相關人士對此的解釋是,國家沒有明令宣布其作廢,但實際上該文件“估計也沒有什么意義了”。
7月25日,記者咨詢了公安部法制局,工作人員的答復非常簡單:“平頂山警方應該立即退還你的車輛,他們與保險公司的爭議與你無關;至于這個文件,國家沒有公開宣布撤銷,但實際上它已經沒有什么效力了!
“保發(fā)(1994)139號”文件涉嫌行、受賄?
鄭州大學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法學教授還對“保發(fā)(1994)139號”文件出臺的本身提出了質疑,并認為這份文件有行、受賄的嫌疑。這位教授認為,公安機關是國家的公權機關、是全額財政撥款單位,換句話說,他們是全體納稅人“供養(yǎng)”的,怎么能拿納稅人稅務以外的“好處”呢?近幾年來,國務院相關部委也多次下文要求保證公安機關的辦案經費,辦案經費不允許流入社會資金等。而公安部和保險公司竟然以文件形式,公然“相互提供方便”,并“有巨額經濟來往”,難道不是涉嫌單位行、受賄了嗎?這位教授進一步指出,公安部是國家的部級公權機關,而保險公司僅僅是一家企業(yè),兩者怎么能共同發(fā)文呢?文件本身就違反了公文寫作原理。
解決公安機關辦案經費緊張能否引進商業(yè)資金?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王太元教授接受記者采訪時,還就如何切實保障公安機關的辦案經費提出了自己的設想。王教授認為,必須正視的現實是,全國各地公安機關的辦案經費都非常緊張,有些地方甚至無法保證民警最基本的工資和福利待遇。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民警們的辦案積極性。
王教授認為,類似保險公司和車主的糾紛,對于保險的買賣雙方來說是純粹的商業(yè)行為,有可能產生巨大的商業(yè)效益。公安機關是社會的公共資源、為全體納稅人服務,原本沒有理由介入具體的商業(yè)交易,然而在這個具體事例中,公安機關顯然充當了“工具”,通過自己對案件的偵破為保險公司挽回了巨大的經濟損失。公安機關有為公民服務的法定義務,但是如果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交易的一方獲得了巨大經濟效益,為什么不能引進商業(yè)資金彌補公安機關財政嚴重不足的現狀?“只要法規(guī)健全、正視現實,我想這總比對公安機關的經費采取‘自欺欺人’的態(tài)度好得多。類似保險公司彌補公安經費不足的行為,值得在全國推廣。既然是市場經濟,就不能用計劃經濟的思維考慮問題。”
最新進展:保險公司支付“獎金”
車主取回車輛
經過程建平等人的多方協調,昨日上午,洛陽平安表示,本著“特事特辦”的原則作出讓步,并愿意按照自己公司對車輛估價的15%,向平頂山警方支付約1.5萬元的破案“獎金”。
昨日上午,銀聯公司得到了平頂山警方放車的通知,并于昨日下午6時30分左右,在平頂山基本辦理完畢車輛交接的相關手續(xù)。
由于該車遭到一些損壞,目前正在平頂山某汽車修理廠修理。如果不出意外,這輛歷經曲折的桑塔納2000型轎車將于今日駛上回家的路。記者朱順忠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