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2月19日電(孫棟廷、王東明)院校任職培訓、當兵鍛煉、部隊代職……解放軍四總部在近日聯(lián)合下發(fā)的《關于進一步做好接收和培養(yǎng)地方大學生干部工作的意見》中明確,要通過多種方式提高地方大學生干部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
《意見》規(guī)定,地方大學生干部任職前,根據任職崗位需要和全軍統(tǒng)一
計劃,到軍隊院;蛴柧殭C構進行培訓。補充到指揮崗位的,培訓時間為10個月,主要進行軍政基礎和初級指揮專業(yè)訓練;補充到專業(yè)技術崗位的,培訓時間一般為6個月,主要進行軍政基礎、裝備技術保障和崗位技能訓練。院校培訓結業(yè)考核鑒定歸入個人檔案。達不到培養(yǎng)目標的,軍隊將安排補訓或予以淘汰。
地方大學生干部經院校任職培訓后,對補充到指揮崗位的,由軍或師(旅)級單位針對本單位工作特點,再集中進行崗前適應性訓練。地方大學生干部在基層任職不滿2年的,原則上不得選調到機關工作,不得辦理照顧性調動。補充到基層指揮崗位的研究生,應先擔任排長或相應職務進行鍛煉,逐步安排到與學歷對應的職級崗位任職。對不適合指揮職務的,要及時調整到專業(yè)技術崗位。
《意見》要求,軍隊各級要落實當兵鍛煉制度,使地方大學生干部熟悉基層工作,提高帶兵能力;旅、團級單位要有計劃地安排地方大學生干部交叉任職、崗位輪換,培養(yǎng)復合素質;各級還要安排地方大學生干部到新裝備部隊、駐艱苦地區(qū)部隊代職,對機關、院校和科研機構的地方大學生干部,也要定期安排到部隊代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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