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連警方破獲權磊的案件后,案情的真實情況開始一點點浮現(xiàn)出來。記者昨日了解到,雇兇砍傷權磊的兇犯中,錦州商人只是從犯,主犯不是別人,竟然是這位商人的前任女友、也就是權磊的現(xiàn)任女友。
警方在前一天召開新聞發(fā)布會,公布了“趙某”雇兇砍傷了權磊的情況。就在外
界認為“趙某”就是權磊的情敵時,案情在昨日發(fā)生了戲劇性的變化。原來,這個“趙某”其實不是別人,正是和權磊談過戀愛的那名女子,她的前任男友、那位錦州商人,并不是案件的主犯。
有知情人士透露說,趙姓女子也是個商人,在北京經(jīng)營幾個連鎖超市,據(jù)說家產(chǎn)甚豐。跟權磊交往之前,趙姓女子和錦州商人交往了數(shù)年。在她認識權磊之后,就與此人分手。但是,權磊不久后提出分手,趙某因此懷恨在心,產(chǎn)生報復的想法,于是她買通兩個哈爾濱人對權磊痛下殺手。
有未經(jīng)證實的消息稱,權磊之所以要跟趙某分手,主要是因為趙某的年紀比他大,兩人的感情出了問題。據(jù)說,雙方分手后,由于權磊和另外一名年輕姑娘交往密切,趙姓女子還曾經(jīng)以割腕自殺要挾權磊,但并沒有得到預想的效果。趙姓女子因此心生恨意,她的前任男友同樣對權磊懷恨在心。于是,兩人又聚在一起,研究如何報復權磊。最終,雙方商定了雇兇廢掉權磊的計劃。最后由趙某出資5000元,從哈爾濱雇用了兩名殺手。由于趙某對權磊家附近的地形、權磊的作息時間十分清楚,所以殺手作案時,進行得十分順利。(記者
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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