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婚姻禁忌
·忌近親結(jié)婚,禁止父系血統(tǒng)和母系之間的戀愛和婚配。
·有血緣關(guān)系的親屬之間婚配與亂倫,是十分可恥的行為,被視為畜生不如。
·迎親和出遠門時,忌諱看到倒垃圾、抬病人、空背簍、空水桶等,被視為不吉之兆。反之則是吉利之事,向過路者獻哈達表示謝意。
·寡婦不佩戴發(fā)飾上端的三環(huán)、中間的海螺,不戴鑲松耳石、珊瑚的金銀耳墜(已改嫁者例外)。
8、生育禁忌
·家中有病人或生小孩時,藏族同胞怕外人帶邪氣進來對病人和產(chǎn)婦不利,會在門口放火堆、掛紅布或壘石頭、插柏枝作標記,忌諱客人入內(nèi)或喊人,尤其在午后和夜晚。
·若有遠客必須進家時,也得由主人在門口燒一堆火,客人從火上跳過,方可入室。
·在以前,藏族婦女是不能在屋里生育的,一般是在帳篷外或牛圈等地方,因為藏族同胞認為婦女生育是淫穢的,會帶來霉運。但小孩出世后帶來的卻是喜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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