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青島3月23日訊因懷疑工友拉偏架一直憤憤不平,懷恨在心的馮某某趁郭陽(化名)房頂干活時,將其從離地面10米高的房頂推下致死。馮某某和該工程承建單位膠南市某建筑公司被告上法庭。近日,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馮某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馮某某賠償郭陽家屬經(jīng)濟損失共計人民幣19余萬元,膠南市某建筑公司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2008年1月28日下午,馮某某在膠南市某建筑公司承建的膠南市臨港經(jīng)濟區(qū)“青島佳成管材有限公司”工地廠房房頂施工時,因瑣事與工友潘某發(fā)生口角,繼而廝打,后被郭陽等人拉開。馮某某認為郭陽拉偏架而對郭陽懷恨在心,趁郭陽在房頂東邊緣干活時,將其從離地面十余米高的房頂推下,致郭陽受傷,后郭陽在住院治療期間死亡。經(jīng)法醫(yī)鑒定,郭陽的死亡與高空墜落摔傷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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