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人行3領導被判刑 ????2000年12月31日,東莞人行轉讓東莞證券公司30%的股權獲得轉讓金3250.20萬元作為賬外資金留存。2002年7月1日,東莞人行用3064.44萬元給205名員工購買商業(yè)保險,行級領導29萬余元,科長24萬余元,副科長22萬余元、科員及離退休人員10萬余元,新進人員4.8萬余元。 ????2001年1月,東莞證券公司從小金庫提取320萬元,分給東莞人 ????2000年至2002年間, 中國人民銀行東莞市中心支行(以下簡稱東莞人行)借下屬合資公司東莞證券公司改制之機,違反國家規(guī)定,在該行時任領導班子方達文、何錦成、吳灼均、鄧玄泰、劉秋耀、黃巨文一致決定后,以購買商業(yè)保險、發(fā)福利等形式將國有資產3300多萬元私分。 ????2007年8月,東莞市檢察院反貪局接到省檢察院交辦線索后全力初查,8個月后立案調查。2009年1月東莞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判決。 ????已追繳1100多萬元 ????法院判決書稱,涉案私分的國有資產合共33844400元,已追繳11167263.98元。其余欠款將繼續(xù)予以追繳。方達文、吳灼均、劉秋耀三人犯私分國有資產罪和受賄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緩刑三年。 ????2000年12月31日,東莞人行根據(jù)上級要求與經濟實體脫鉤的文件精神,將以其下屬的城信電腦公司、金銀珠寶公司名義持有的東莞證券公司30%的股權轉讓給東莞商業(yè)銀行,所得股權轉讓金3250.20萬元作為賬外資金留存。 ????2002年7月,東莞人行以振華珠寶行的名義用3064.44萬元給205名員工購買商業(yè)保險,行級領導29萬余元,科長24萬余元,副科長22萬余元、科員及離退休人員10萬余元,新進人員4.8萬余元。2005年保險合同到期退保。方達文得款304217.28元。吳灼均得款304894.51元。劉秋耀得款304607.07萬元。 ????2000年底,根據(jù)上級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東莞人行與東莞證券公司實行徹底脫鉤,方達文指使東莞證券公司經理何炎坤,調用該公司通過截留證券業(yè)務手續(xù)費所形成的一筆賬外資金,在脫鉤之前分發(fā)給人行行級領導每人10萬元,副科級以上中層干部、東莞證券公司領導成員每人5萬元。2001年1月,何炎坤吩咐財務總監(jiān)從東莞證券小金庫中提取320萬元,分別轉入上述人員提供的東莞證券保證金賬戶。其中方達文、吳灼均、劉秋耀各分得10萬元。 ????春節(jié)中秋節(jié)大肆受賄 ????法院查明,在1996年至2000年間,方達文、吳灼均、劉秋耀等人利用其擔任東莞人行行長、副行長及行級領導的職務便利,多次收受何炎坤等人代表東莞證券公司以荔枝節(jié)、中秋節(jié)、元旦、春節(jié)慰問的名義賄送的現(xiàn)金。其中方達文、吳灼均分別收受賄賂32萬元,劉秋耀收受賄賂12萬元。 ????收受賄賂期間,三人對東莞證券公司的外匯業(yè)務、人事任免、網點設置、業(yè)務檢查、安全保衛(wèi)等工作給予關照。2001年初,國家開放外匯業(yè)務市場,東莞證券公司未達到外匯資本金要求,沒有新的外匯許可證,按規(guī)定必須停止代理B股業(yè)務。方達文等人幫助東莞證券公司爭取在沒有新的外匯許可證情況下代理B股業(yè)務,并且快速申請辦理到新的外匯業(yè)務許可證。(記者 鄭偉庭 通訊員 陳云飛 韋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