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新聞網(wǎng)7月18日訊? 手機機身是真貨,配件全是“山寨貨”,手機消費的陷阱防不勝防。近日,在工商人員的幫助下,消費者林先生成功維護了自己的合法權益。 ????正品手機不給修,我的權益如何維護 ????今年年初,消費者林先生在李村商圈某手機經(jīng)銷店購買手機,當時店主表示店里售出的手機可以保證是正品行貨,并承諾假一罰十,于是林先生挑好款式,花1800多元購買了兩臺國產(chǎn)品牌手機。最近, ????鑒定費用誰來掏,工商妙招解困難 ????工商李滄分局的工作人員在接到林先生申訴后,隨即對有關情況進行細致的了解調查并約見雙方進行進一步的協(xié)商。對于林先生的申訴,手機店負責人辯稱他們買的是真貨,只不過是從其他地區(qū)流入的“串貨”,因此不被本地的經(jīng)銷商所承認,同時店主質疑該售后維修點的檢測資質,要求將手機送往質檢部門進行檢測,如果是假貨,店內將按承諾賠償消費者的損失,但是如果一經(jīng)鑒定是真貨,消費者必須自行支付檢測費。 ????面對店主的這種態(tài)度,林先生有些擔心,調解一時陷入僵局。工商工作人員憑借多年處理相關消費問題的經(jīng)驗,感覺銷售商的說法存在可疑之處,主要是想利用消費者不愿支付高額檢測費用的心理,讓消費者騎虎難下。于是聯(lián)系生產(chǎn)廠商要求進行協(xié)助,廠商隨即表示愿意進行免費檢測。工商工作人員把這個情況告知雙方,手機店主頓時表現(xiàn)出不情愿的樣子,但對這種合理要求,手機店主也只能硬著頭皮答應。 ????真機搭配“山寨”配件? 消費者獲得額外賠償 ????檢測結果果然打破了銷售商的如意算盤,手機機身是真品行貨,但是電池、充電器等附件卻是他們自行搭售的“山寨貨”。 ????面對廠商的檢驗結論,手機店主只能認可,表示愿意賠償,在工商工作人員的調解下,林先生得到退款加賠償共計6500元,雙方對此均表示滿意。 ????法律援助: ??? 根據(jù)《山東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第二十八條的有關規(guī)定,經(jīng)營者的服務公約和宣傳資料應當作出有利于消費者的解釋。服務公約及經(jīng)營者的承諾對消費者有利的,應當作為解決爭議的依據(jù)。因此,在此次消費糾紛中,經(jīng)營者的行為不僅要為欺詐行為付出雙倍的賠償,而且要履行當時與消費者的約定,最終,消費者不僅獲得了雙倍的賠償金,而且是超額賠償。(通訊員 趙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