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的兒子結(jié)婚,萊陽市民欒先生很高興地去喝喜酒,誰料卻摔死在酒店的車棚附近。為此,欒先生的妻子將酒店、喜主、陪酒人—并告上了法院,要求賠償25萬元。近日,法院做出判決:酒店、喜主共同補償10000元。 ????2009年12月15日,萊陽孟某的兒子結(jié)婚,孟某在市內(nèi)—大酒店擺上宴席大宴親朋,欒先生作為孟某的朋友也被請去喝喜酒。當天13時左右,欒先生向朋友告別后,離開房間去酒店的車棚取車,隨 ????欒先生出事后,其妻劉女士等親屬多次找酒店、喜主、陪酒人協(xié)商賠償事宜,但三方都稱自己沒有過錯。劉女士于是—紙訴狀將三方告到了萊陽市人民法院,認為丈夫欒先生是應邀參加喜宴,由于酒店、喜主、陪酒人未盡到依法應盡的義務,導致其死亡,所以被告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要求賠償各項經(jīng)濟損失共計25萬元。 ????萊陽法院受理此案后,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三方被告辯稱,欒先生的死亡不是他們造成的,因此不應該承擔損失。萊陽法院審理認為:欒某是在給孟某家賀喜過程中,在酒店院內(nèi)不幸摔倒經(jīng)搶救無效死亡的,盡管酒店、喜主對此沒有過錯,但這次婚宴是造成欒某死亡的唯—原因,酒店以及婚宴主辦者作為婚宴的受益人,應當給予受害人—定的經(jīng)濟補償。 ????據(jù)此,今年7月,萊陽人民法院判決酒店和喜主孟某共同補償劉女士等家屬10000元。當事人均沒有上訴,表示服判。(記者 鞠平 通訊員 夏楓 紅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