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門聯(lián)合制定的調整部分高考加分項目的方案公布,調整后,從2011年秋季起進入高一的學生,獲得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qū)一等獎的,不再具備高校招生保送資格和高考加分資格。 ????取消高考加分,錯當不在加分本身。從制度設計來說,如果一切都是理想狀態(tài),學有余力的學生,或者具有某一方面特殊愛好與才能的學生,參加學科奧賽是應該受到鼓勵的行為,獲獎者獲得高考加分,也是合情合理的,一是作為一種才 ????取消變味了的高考加分,實則是為教育公平“加分”。但也應維持其良好的初衷,對一些偏才怪才等,可加強高校自主招生的力度。如何保證這些舉措不會再產生問題,讓教育實現(xiàn)最大程度的公平,可能是一個長期命題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