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配城內警燈閃爍警笛鳴響。
私自安裝違法,最高罰兩千
據交警部門介紹,警報器和標志燈具是專供特種車輛安裝和使用的設施,是區(qū)別特種車輛和一般機動車的重要特征。只有特種車輛,如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才允許安裝警報器。使用警報是為了保障這些車輛在執(zhí)行緊急公務時,有個暢通的行車環(huán)境。
據李滄交警曲警官介紹,目前警方在沒有特殊任務時都盡量不鳴響警笛,尤其在晚上只打開警燈作為警示,其目的就是怕擾亂周邊居民正常的生活。而有一部分駕駛員為了圖一時之快,為了拉風、耍威風等,私自加裝警用標志燈和警笛,既影響了正常社會秩序和群眾生活,也損害公安機關的形象。
民警告誡廣大私家車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guī)定,非法安裝警報器、標志燈具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強制拆除,予以收繳,并處 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另外,工商部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汽車用品店私自銷售和安裝警報器,工商部門一經發(fā)現,可按超范圍經營進行處罰?!?/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