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天下午,市民李女士在東直門來福士地下一層的華聯(lián)超市購物時發(fā)現(xiàn),新奇士西柚汽水的標簽價格為3.7元,收銀賬單價格卻為4元。華聯(lián)超市客服工作人員表示,商品漲價后由于疏漏未能及時變價。 “我還以為是自己看錯了,特意回到飲料區(qū),價簽上確實標的是3.7元?!崩钆颗南聝r簽和小票的照片為證,拿著小票來到服務(wù)臺。超市一名工作人員核實后先提出退還飲料,但遭到李女士的拒絕。“沒想到這個工作人員從自己包里掏出3毛錢扔給我,接著撕了小票”。李女士稱,處理此事的工作人員態(tài)度惡劣,“得給消費者一個說法?!?/p> 昨天下午,來福士店華聯(lián)超市收銀組組長解釋稱,商品漲價后可能工作人員沒有來得及更換貨架上的價簽,導(dǎo)致收銀賬單與價簽不一致?!翱赡墚敃r我們的工作人員態(tài)度有些問題,我們已跟顧客賠禮道歉?!保ㄓ浾?王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