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確的公務員激勵機制應該是政府引導公務員的行為方式和價值觀念,激發(fā)公務員的行為,以實現共同的行政目標,按預定的標準和程序將行政資源分配給國家公務員或行政組織的過程。錯誤的激勵機制只會適得其反,徒增一些官僚習氣,減少腐敗的免疫力。
????中共中央近日印發(fā)的《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guī)劃》提出,要建立公務員正常退出機制。(中新社6月22日)
????建立公務員正
常退出機制,已經到了非建立不可的地步。在此前各地展開的各種退出機制建設的摸索中,不約而同地采取了“高價贖買的政策”,即一次性提供高額辭職補償金,帶有強烈的激勵色彩,綜觀國內各行各業(yè),辭職竟然需要激勵者,公務員獨一份也。難怪有人感慨夾雜著激憤說:公務員身份幾乎就是一張大額遠期匯票,出票人、付款人是政府,收款人是公務員。付款日期視公務員的心情而定。這是一種典型的制度性腐敗,當事人中誰也不需要承擔責任,卻能共謀獲得高額回報,而唯一的冤大頭則是國家財政———由此積累起來的是公眾的憤怒。
????公務員正常退出的方式主要包括三種情況:一是辭退,二是辭職,三是提前退休。其中的“辭退”問題已經在《公務員法》中有了明確規(guī)定,屬于已經建立起來的部分,不再贅述。“辭職”和“提前退休”,是公務員退出機制建設中最容易產生爭議的兩種情形。其中,“辭職”又包括了:普通公務員的自愿辭職和高級公務員的引咎辭職?!耙剔o職”進入黨政干部的相關條文有段時間了,而引咎辭職稀少,重要原因之一就是迄今沒有制定一個清晰的退出機制,使問題官員抱定“好死不如賴活著”的信念?!耙剔o職”的極端敏感性使各地政府都回避在這個問題上明確表態(tài),制定條文的動力也不足。相比而言,在普通公務員的自愿辭職上,地方政府表現出了極大的制度建設的熱情,究其根源,是由官本位、鐵飯碗思想而來的“同情心”在作怪。
????讓我們看看武漢市委市政府此前發(fā)布的《關于建立健全公務員退出機制的意見》為例,看看地方政府是如何引入鼓勵機制的。該意見中規(guī)定:對已滿5年最低服務年限,自愿辭職領辦、創(chuàng)辦、租賃企業(yè)、從事個體經營、到非公企業(yè)、非財政撥款事業(yè)單位的公務員,將一次性給予5年至8年基本工資的辭職補償金。其他地方政府的規(guī)定大同小異。政府選拔公務員的目的是為了更好地履行政府職能部門的職責,哪條法律規(guī)定過政府其中一項職責是激勵公務員辭職的?這跟企業(yè)不考慮如何把員工的工作積極性調動起來,而鼓勵員工辭職一樣,都是不務正業(yè)。
????雖然《公務員法》施行多年,“公務員”的說法也喊了很多年,但是地方政府的老母雞情懷太重,濫施愛心,對辭職的公務員總是心懷莫名的歉疚,總覺得不采取辦法補償一下說不過去,而且總是不考慮工薪階層的感受,提供畸高的補償。公務員在這樣的一來一往中,被塑造成了“請神容易,送神難”的那尊“神”,其實,哪兒有什么神,如果有的話,它的名字也應該叫“心魔”———公務員鐵飯碗思維下自我感覺良好派生出來的奇怪的崗位金錢補償觀。
????這種行為對在職公務員不僅不能形成激勵,還會產生嚴重的高人一等的錯覺,并極有可能把這種錯覺轉化為行為的航標。正確的公務員激勵機制應該是政府引導公務員的行為方式和價值觀念,激發(fā)公務員的行為,以實現共同的行政目標,按預定的標準和程序將行政資源分配給國家公務員或行政組織的過程。錯誤的激勵機制只會適得其反,徒增一些官僚習氣,減少腐敗的免疫力。
????公務員正常退出機制的指導思想之一應該是弱化官本位思想,樹立全體勞動者平等意識,建立正確的公務員激勵機制。只有這樣,我們才不會擔心公務員身份繼續(xù)等同一張大額遠期匯票,繼續(xù)消耗大量納稅人的錢財,也才不會擔心公務員在這種制度安排成長為與“為人民服務”宗旨不兼容的異類。